
體育播報10月13日宣 《衛報》報道,由于上賽季水晶宮因違反多俱樂部所有權規則(MCO)而被逐出歐聯杯的事件引發巨大爭議,歐足聯正計劃修改相關規則,以避免未來出現類似情況。 新規的核心是引入“雙重截止日期”,給予俱樂部更長的緩沖時間來解決所有權沖突問題。
上賽季,水晶宮因其股東約翰-特克斯特同時也擁有里昂(兩隊均獲得歐聯杯資格),而未能在3月1日的截止日期前按規定設立“盲目信托”,最終被剝奪了歐聯杯資格,席位被諾丁漢森林取代,這可能給俱樂部造成超過2000萬英鎊的經濟損失。 盡管水晶宮聲稱不知曉該期限,并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但最終仍被裁定違規。
根據擬議的新規,俱樂部仍需在每年3月1日前向歐足聯報告潛在的MCO問題,但解決問題的最終時限將放寬至賽季結束后的6月初。 這意味著,如果賽季末真的出現同一老板旗下的兩家俱樂部獲得同一歐戰資格的情況,他們將有額外的時間通過設立盲目信托等方式來解決沖突,這種操作方式曼城(與赫羅納)和曼聯(與尼斯)都曾使用過。
這一規則調整是對過去一個夏天多起MCO爭議的回應,除了水晶宮,愛爾蘭和斯洛伐克也有俱樂部因此被直接逐出歐戰。 歐足聯希望通過此舉,在維持規則公平性的同時,也能避免俱樂部因程序性疏忽而遭受重大損失。